且讓我藉著傳遞情感的筆,細細訴說感情的心語:

她喜歡他!但是,從來不是愛情。到現今為止,她還沒有覺得,她愛過任何一個男生。她只是喜歡,喜歡跟他聊天,喜歡他就在她的身邊。一年前,她就知道了,她知道他很喜歡那個女生,她自己也很喜歡那個女生,因為那個女生很可愛。所以,當時她就決定,把這份喜歡默默藏在心底就好了,她也為他和那女生的愛情禱告,衷心地祝福他們能夠擁有幸福。但是,她錯了!有時候她會不自禁的想對他好,不自禁的想跟他一起玩,不自禁的讓這種喜歡一點一滴的流露出來。她真該死!她傷害了那個女生!

愛情到底是什麼?其實只是虛構的謊言、虛擬的傳說,天長地久何處尋?從小,她的父母就離異,她的外公外婆,她兩位舅舅舅母……過的都是同床異夢的生活。與其在說盡纏綿繾綣的美麗諾言後,終須面臨相對無言、“無聲勝有聲”的諷刺狀況,不如只當好朋友,偶爾見面時至少還能寒暄一番,是麼?

其實她真的很滿足了,一年多前,他們甚至連一個“朋友”的詞都談不上,她對於他們第一次在YM聊天時那種冷場仍記憶猶新,現在的他們,偶爾可以傳傳簡訊,在ym上也可以聊聊天、哈拉幾下。喜歡一個人不一定真的要和對方在一起,因為我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就是對方的幸福。所以,她不痴心妄想什麼,也不奢求什麼,畢竟強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只會苦了自己,而她從小就覺會隱藏自己的傷痛,即使是看著自己心愛的、屬於自己的東西被奪走也好,她也能坦然接受,因為即使不坦然接受,又能如何呢?屬於自己的東西尚且如此,更何況現在的他,根本完全不屬於自己!她看得很開的,所以她對他的喜歡,並不似一般的單戀可能帶有濃濃苦澀的味道。

當然,喜歡一個人有時就會有那麼一種“情不自禁”,有時候,她也會失落,也會有小小的難過,她不是聖人吶!但是只要讓自己換個角度想想,不要讓自己走入迷霧森林,不要讓自己栽入漩渦當中,喜歡一個人,不就是希望看到對方快樂麼?如果他快樂了,自己的感受不是就變得無所謂了?她不愛轟轟烈烈,她只愛平凡,只愛簡單,只愛細水長流。所以,她只想就這樣子,簡單地喜歡著他。

曾有那麼一段時間,她以為她把他在心裡拔除了,直到某次她與他,還有另一個男生在ym三人聊,後來他退出了三人聊,留下她和那個男生,曾有那麼一瞬,不捨的情緒掠過心深處,當時的她也曾感到困惑迷茫,似乎知道了什麼,又選擇不願去知道什麼。現在的她回想,當時的她是選擇了自己騙自己,天真地以為一切都會變得很好,如果當時的她讓自己清醒,給自己一個機會去厘清頭緒,可能現在一切都不會變得這麼複雜,是她做錯了!至今她仍無法原諒她自己!

說了這麼多,其實她很想告訴那個小女孩一些話,她不想小女孩因為她而不開心,因為根本沒有這個必要,而她也沒這個份量讓小女孩不開心,她會因為小女孩的難過而感到難過,感到愧疚,感到自責。雖然她不能對小女孩說,她根本不喜歡他,她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這種騙人的話,她也不想去欺騙小女孩什麼,她是喜歡他!到現在還喜歡!不過這只是一種很單純的喜歡,一種不敢帶有任何非份之想的喜歡,她只希望看到他幸福,看到他快樂!而即使那個能帶給他幸福、帶給他快樂的女生不是自己又何妨?所以,小女孩不要難過好不好?她跟他其實只是兩條平行線的人,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,她從來沒有想過要得到更多。小女孩啊!請相信她說的話吧!給個機會,把她當作妳的朋友吧!因為,她實在是很在乎妳這個朋友啊!

──Rachel 2009/03/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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